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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公告|客語教學語言獎勵申請

各位老師好:

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115年度客語教學語言相關獎勵,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申請。

📌 一、申請對象
校長、教師、學校相關人員及其他推廣客語教學者。

📌 二、申請資格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即可提出申請:
(一)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。
(二)推動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。
(三)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。
(四)其他推廣客語、培育客語人才者。

📌 三、獎勵方式
獲獎者頒發獎座及獎狀,並提供國內、外增能進修機會。

📅 申請期限:115年10月31日(星期六)前(以郵戳為憑)。

有意願申請之教師,請參閱附件「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」及相關表件,並依規定備妥申請資料。

教務處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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