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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本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參加校外各項教育專業競賽(全國級)獎勵計畫」1份,鼓勵教師提出申請。(教務主任)
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1月24日新北府教研資字第1110129472號函(諒達)續辦。
二、本計畫目的鼓勵教師參加校外各項教育專業競賽,將成果回饋於課堂教學,以提升教學品質及促進學生學習成效,同時透過校內社群分享,帶動教師專成長。
三、旨揭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:
適用對象: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公立幼兒園)各級學校校長、具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園長(主任)及正式教師、技術師及代理教師。本市私立幼兒園取得幼兒園教師證且具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(含代理教師)。
四、申請期程:採學年制,獲獎教師或團體應於每年7月15日前提出該學年度獎勵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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