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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」(衛生組)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8日臺教綜(二)字第1132100299B號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「團體」、「個人」、「地方政府」及「課程教學團隊」,特訂定「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」,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,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。
三、海洋教育推手獎自113年起改為2年辦理1次,其中「團體獎」及「個人獎」係由政府機關(構)及學校推薦,請各校本審慎客觀原則,確實擇優推薦。
四、推薦送件:
(一)紙本文件:請於114年5月30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(郵戳為憑),填具推薦表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,郵寄至本局(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 李佳燕收/(02)29760501分機332)辦理申請。
(二)電子文件:請於114年5月30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,將推薦表及相關附件與佐證資料上傳至新北市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>海洋教育>海洋教育公告(網址:https://www.sdec.ntpc.edu.tw/p/404-1000-4120.php?Lang=zh-tw)。

五、本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陳俊達先生,電話:(02)2462-2192分機124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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