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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 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」相關修正令(註冊組)

主旨: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」第3點、第4點、第7點,業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1年7月27日以原民教字第1110036442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、修正對照表及行政規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7月27日原民教字第11100364422號函辦理。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問題,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黃歆甯科員,電話:(02)89953128,電子郵件:ning1001@cip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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